发布日期:2025-07-16 18:57 浏览次数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》要求,近日,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印发《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分类分级建设工作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,旨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,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建设,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,为城乡群众提供更优质、更便捷的就业服务。
《指引》明确,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点(以下简称 “基层网点”)是指由各级人社部门建设或与其他部门合作建设,在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一级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场所,包括就业创业服务站、就业之家、就业驿站、零工驿站等。其建设以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为目标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,为基层网点的分类分级建设提供了全面指导。
在指导思想上,《指引》提出四大原则:一是 “党建引领”,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,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;二是 “理念重塑”,顺应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,推动政府与市场力量融合,调动社会各方参与;三是 “系统重构”,以构建 “15 分钟” 就业服务圈为目标,推动资源向基层延伸、向农村覆盖,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可及;四是 “数字赋能”,推广 “大数据 + 铁脚板” 服务模式,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流程一体化重塑。
在建设规范方面,《指引》对基层网点的服务功能和资源保障作出详细规定。服务功能涵盖摸查就业失业情况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等经办服务、发布就业信息、组织重点群体参与就业服务活动等。资源保障则从服务载体、人员、场地设施、信息化建设和经费保障等维度提出要求,强调低成本建设、资源整合及数字化转型,推动 “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”。
分类分级是《指引》的核心内容。基层网点按行政层级分为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四类,服务级别则根据保障条件和服务能力分为四级,明确了各级别对应的服务范围、适用场景和建设标准:
据悉,《指引》为各地提供了建设参考框架,地方可结合实际细化标准,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,提升基层网点服务质效,助力构建覆盖城乡、均等可及的 “15 分钟” 就业服务圈,为稳就业、保就业提供坚实保障。